详细的解释布朗斯特酸碱理论

来源:学生作业学帮网 编辑:学帮网 时间:2024/05/09 07:16:16

详细的解释布朗斯特酸碱理论

布朗斯特(Bronsted)和劳莱(Lowry)在1923年提出的质子理论认为,凡是给出质子(H)的任何物质(分子或离子)都是酸;凡是接受质子(H)的任何物质都是碱.简单地说,酸是质子的给予体,而碱是质子的接受体.酸和碱之间的关系表示如下:
酸 质子(H)+ 碱
按照酸碱质子理论,属于酸的有:HCl、HAc、NH4、[Al(H2O)6]、H2PO4-、(HPO4)2-等.属于碱的有:NH3、[Al(H2O)5OH]2+、Cl-、Ac-、(HPO4)2-、PO43-等.同时还可以看出,酸和碱是统一在对质子的关系上:酸放出质子后变成了碱,而碱接受质子后就变成了酸.为了表示它们之间的联系,常把酸碱之间的这种关系叫做共轭酸碱对.酸放出质子后形成的碱,叫做该酸的共轭碱;碱接受质子后形成的酸,叫做该碱的共轭酸.我们把相差一个质子的对应酸碱,叫做共轭酸碱.
根据酸碱的质子理论,容易放出质子(H)的物质是强酸,而该物质放出质子后形成的碱就不容易同质子结合,因而是弱的碱.换言之,酸越强,它的共轭碱就越弱;反之,碱越强,它的共轭酸就越弱.
酸碱质子理论扩大了酸碱的含义及酸碱反应的范围,摆脱了酸碱必须发生在水中的局限性,解决了非水溶液或气体间的酸碱反应,并把在水溶液中进行的解离、中和、水解等类反应概况为一类反应,即质子传递式的酸碱反应.但是,该理论也有它的缺点,例如,对不含氢的一类化合物的酸碱性问题,却无能为力.
路易斯提出的酸碱电子理论是目前概括最广的酸碱理论.该理论认为,凡是能给出电子对的物质叫做碱;凡是能接受电子对的物质叫做酸.即酸是电子对的接受体,碱是电子对的给予体.因此,碱中给出电子的原子至少有一对孤对电子(未成键的电子对),而酸中接受电子的原子至少有一个空轨道(外层未填充电子的轨道),以便接受碱给予的电子对,这种由路易斯定义的酸和碱叫做路易斯酸和路易斯碱.例如,三氟化硼(BF3)是路易斯酸,因为BF3中的B原子有一个空轨道是电子的接受体.NH3中N原子有一对孤对电子,是电子对的给予体,为路易斯碱.但是,由于酸碱电子理论概括的酸碱范围太宽,使其实用价值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