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题目刘建民与宋丽华于1957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先后收养刘杰为养子,刘玉为养女.刘杰成年后娶妻韩梅;生女刘甜甜,夫妻俩有积蓄60000元.刘玉婚前有个人财产3000元,1992年与宋双结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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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题目
刘建民与宋丽华于1957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先后收养刘杰为养子,刘玉为养女.刘杰成年后娶妻韩梅;生女刘甜甜,夫妻俩有积蓄60000元.刘玉婚前有个人财产3000元,1992年与宋双结婚,生子宋宇.1996年6月刘杰外出时溺水而亡,死后未分割财产.1996年8月刘建民到某公证处立遗嘱一份,其内容为:我与妻共有私房6间,存款20000元,我死后属于我的3间房由刘玉继承,刘甜甜继承属于我的那10000元存款.后因刘甜甜生活作风刘建民看不过去,又以公证形式变更遗嘱为:我死后属于我的三间房和10000元钱全部归刘玉继承.1996年11月,刘建民、刘玉一起死于煤气中毒,但死亡先后时间无法确定.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刘杰死后,其遗产应由谁继承?如何分割?
(2)刘建民死后,其遗产应由谁继承?如何分割?
(3)刘玉死后其遗产应由谁继承?如何分割?
(4)若刘建民自书遗嘱变更前立公证遗嘱,刘甜甜能在刘建民死后遗产中分得多少遗产?
并说明理由!

1、刘杰生前有夫妻共同财产6万元,每人一半就是3万.死后,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子女、老婆是第一顺位,因此,分三份,每份1万,父母1万(刘建民、宋丽华共有)、老婆韩梅1万、女儿甜甜1万;
2、刘建民有公证遗嘱,按公证遗嘱执行,后一份大于前一份.因刘建民是刘玉长辈,无法确定的时候推定刘建民先死亡,因此,三间房与1.5万元由刘玉继承(其中5千是从刘杰那里继承来的);
3、刘玉生前有个人财产3千、从刘建民继承来的1.5间房与0.75万元(该部分与老公共有,故只有一半),因无遗嘱,按法定继承,老妈、老公、儿子各得一份,即个人财产8一分为三,每人1份,即每人0.5间房与0.25万元(房间折价分);
4、公证遗嘱大于自书遗嘱,甜甜还是可以获得1万元.

婚姻法的题目刘建民与宋丽华于1957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先后收养刘杰为养子,刘玉为养女.刘杰成年后娶妻韩梅;生女刘甜甜,夫妻俩有积蓄60000元.刘玉婚前有个人财产3000元,1992年与宋双结婚,生 我国《婚姻法》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如何认定的? 我国对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 婚姻法解释三的草案谁知道 婚姻法的三个解释之间是什么关系 关于婚姻法的解释婚姻法所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具体指哪些?包括一夜情吗?还是另有所指?补充一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有何相同与不同, 婚姻法规定什么叫近亲结婚?我曾祖母的妹妹儿子与我姑姑的女儿结婚算是近亲结婚吗? 内涵与外延求助一下几个概念的定义,内涵及外延婚姻法刑法劳动法民法宪法属相太阳系 简述婚姻法如何规范夫妻的人身关系 《婚姻法》规定父母有【 】和【 】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中有没规定有儿子就不能招女婿的? 那些疾病是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 下列具体法律与保障我们的权利之间有什么关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 下列具体法律与我们的权利有什么关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 下列具体法律与我们的权利有什么关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 谁有这套婚姻法与继承法练习题的答案 一.选择题1.婚姻家庭关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是因为它有: 我们身边与法律有关的事情项目 举例 涉及的法律家庭生活 父母与孩子的关系 婚姻法学校生活 青少年成长 社区生活 交通与安全 消费与维权 药品与食品 知识产权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我奶奶(祖母)的侄女(我姑妈)的儿子的儿子与我之间按照婚姻法第七条第一点规定,是否是三代旁系血亲关系?能不能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