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政治处处保护 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案例 各举一例 不要长篇大论 尽量缩成一端端--段

来源:学生作业学帮网 编辑:学帮网 时间:2024/04/20 19:14:29

初一政治处处保护 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案例 各举一例 不要长篇大论 尽量缩成一端
端--段

停网吧属于社会保护;媒体报道不透露未成年人姓名属于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的例子:人民法院成立审理未成年日犯罪的法庭,由少年预审组,少年法庭组成,专门负责少年犯罪的预审,起诉和审判.采取区别于成年人的侦察、起诉和审叛的方式,做到寓教于审,审教结合.
家庭的司法保护多体现在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方面,对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溓以虐待罪追究刑事责任,受害方并可提出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法院都应当予以受理并依法支持.如刘某长期受丈夫杨某虐待,不堪忍受起诉离婚,杨某接到起诉,回家就将刘某暴打,致刘某骨折,鉴定为重伤.法院随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杨某立案侦查,后经侦查终结,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民事部分也判决准予刘某与杨某离婚,并判令杨某赔偿刘某物质及精神损失52000元.
学校保护: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个法律,不仅是给未成年人定的,也应该是给学校的每个教师定的.从一起起老师侵害学生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不少教师心里就没有装着这个法,他们不但没有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甚至在残害着未成年人.教师以暴力侵犯我们的行为,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的生长发育过程,使之丧失在校园中对老师的信任感与依赖感.更为严重的是,这将会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的扭曲,使之出现反社会人格,并带有较强的攻击性,可谓贻害无穷.
①2000年3月15日上午,江西南昌市莲塘某中学,在上第四节课的时候,有十几名高一(1)班的学生因未完成李老师头一天留下的6道数学作业题,便遭到每题抄写1000遍、一共6000遍的体罚.作为高一的学生,面对这个令他们胆战心惊的天文数字,只是逆来顺受,没有及时反映到校长那里,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②西安雁塔区鱼化乡老烟庄某小学二年级老师惩罚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出了个“损招”.2000年3月25日上午,肖老师命令未完成作业的12名学生(7个男生,5个女生),当众脱裤子,并在教室里转一圈示众,班主任还指派两名班干部对不听话的学生强行脱裤子.
③据《云南日报》报道,4月3日晚7时30分,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上村乡中学初一(4)班的学生正在晚自习.历史课教师聂朝宽发现学生张波及另外两名学生没完成作业时,便将3名学生叫到黑板前罚站.好动的张波与坐在二排的一名学生用粉笔头互相打闹,聂老师便上前连扇张波10个耳光,把16岁的张波扇倒在地.张波当场口吐白沫,昏迷不醒.聂老师还认为张波是假装晕倒,抓着头发拎起又补了两个耳光.过了几分钟,不见张波起来,惊慌失措的聂老师连忙叫上10多个学生将张波送往乡卫生院抢救.晚上9时,张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的学生现场目击:张波是被聂朝宽老师活活打死的.村民王某告诉记者,他的孩子跟张波在一个班读书,每次孩子从学校回家来,都诉说他和同学被校长和聂朝宽等老师打骂惩罚.孩子说,去上村乡中学不是读书,是坐牢,环境太恶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