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讲究同姓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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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讲究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 春秋时,人们对同姓婚配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亦依唐律,同姓为婚干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
中国从西周时代起,就确立了这一婚姻制度,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如“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国语·晋语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认为同姓通婚将影响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
据《魏书·高祖纪》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
古代违反这一规定者,轻则受到舆论谴责,重则受到法律惩处.唐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明、清律规定: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但上古的姓和后世不同.上古时代,同姓必同宗,后世则同姓不一定有血统关系.所以清末《大清现行刑律》删去了这一规定.
备注:周制同姓不婚,到汉代则未必,亦有同姓通婚的情况.如《汉书》六十六《王诉传》云:诉薨,子谭嗣.谭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另,《通典》云:吕后妹嫁于吕云.
这段记载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在周代以前,夏、商时期还有同姓成婚的存在,而从周代开始,从制度上严格禁止同姓成婚.另据史料记载,从周代往后,诸朝历代都对“同姓不婚”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大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凡对违反规定者,都要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不乏一些体罚、判刑或勒令离婚等条例.
为什么要禁止同姓结婚呢?对于这个问题似有多种看法存在.
其一,不利遗传基因.
同姓结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近亲繁殖,这与遗传基因有着密切关系.据说在周代,人们就已经懂得了这个道理,认识到近亲繁殖的危害.《左传·僖公二十年》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蕃意即不健康、先天不足.《国语·晋语》又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这句话说得也很中肯,同姓不婚,旨在避免婚后不育.
其二,出于政治需要.
禁止同姓成婚,在客观上会促进与异姓之邦的联姻,以此扩大和加强与异姓集团的政治合作及军事联盟.其目的在于扩充势力范围,向一统天下迈进.应该肯定,“同姓不婚”的政策,在政治上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其三,崇尚伦理道德.
古时大多把同姓看成血亲,因此把同姓成婚与至亲、嫡亲兄弟姐妹通婚等同看待.《通典》一书,就将同姓嫁娶视为兽行,故而当绝.另外,《白虎通·嫁娶》也称:“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同也.”这里所说得似乎比较严重,因为它把同姓成婚视为乱伦.